
火锅是重庆美食的代表,是重要的城市文化符号。然而,就在这张美食名片背后,个别经营者却动起了歪脑筋:用不可食用的海芋冒充芋头,致食客中毒;回收顾客吃剩的火锅底料,提炼“老油”重新上桌;为让鸭肠卖相更好,违规添加仅限糕点使用的色素……这些“害群之马”不仅挑战法律底线,更威胁着千万消费者的健康。6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10起火锅类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n用“滴水观音”当芋头致食客中毒
\n2025年5月,接消费者举报,称在忠县渔鼎园火锅鱼店(经营者:李玉平)食用芋头菜品后出现嘴唇发麻、肿胀无知觉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经就医后已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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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渔鼎园火锅鱼店经营者亲属自行种植的“芋头”,实为海芋。
\n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消费者食用的“芋头”系店家亲戚自行种植的海芋(俗称滴水观音),不可食用。事发后当事人主动将消费者送医,并退赔费用5500元。
\n经综合裁量,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8000元的处罚。
\n案件警示:海芋与可食用芋头外形极为相似,普通人难以分辨。一旦误食极易引发食物中毒,甚至危及生命。类似还有曼陀罗与秋葵、水仙球茎与鲜百合、漆树芽与香椿等。餐饮经营者若使用自行种植或采挖的农产品,必须先确认品种是否可食用,不得将有毒植物、不明来源物质等带入餐饮加工环节。消费者如就餐后感到不适,应立即就医并保留消费凭证、病历等证据,与商家协商沟通,或通过12315举报投诉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n鸭肠“上色”用胭脂红
\n2025年8月,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北碚区甩甩串串餐饮店(经营者:谌秋)在鸭肠涨发过程中使用日落黄、胭脂红上色,而上述两种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范围仅限于糕点。当事人行为已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经综合裁量,北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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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北碚区甩甩串串餐饮店发现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n案件警示:此案提醒餐饮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标准规定,切勿为追求口感、卖相而肆意添加,应严格区分各类食品添加剂适用品类与使用限量,坚决杜绝超范围、超限量添加。对于合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主动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所使用的种类、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n鸭血变猪血、鲜牛血“掺水”
\n2026年1月,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万州区杨伦火锅店经营(经营者:黄春夏)采购了猪血,但菜单上只标注有“鸭血”,涉嫌用猪血冒充鸭血。经联系技术机构对该店血旺产品抽样送检,检出猪源性成分,未检出鸭源性成分。经综合裁量,万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n无独有偶,2025年5月,垫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对垫江县宰牛汤锅店(经营者:马远彬)经营的“鲜牛血”进行了抽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同时检出牛源性成分和猪源性成分。经综合裁量,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
\n案件警示:以低价食材冒充高价食材,不仅违反了禁止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规定,更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n过期毛肚保质期超35天
\n2025年6月,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涪陵区吴莉火锅店(经营者:吴莉)冷藏柜中的预包装食品“秦大芳毛肚”已超过保质期35天。经综合裁量,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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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涪陵区吴莉火锅店检查发现过期食材。
\n案件警示:超过保质期的食材存在腐败变质、微生物超标等安全风险,食用后可能导致健康损害。此案提醒餐饮经营者,要定期清理库存食品,规范食材储存管理,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食材。
\n两家店使用回收“地沟油”被移送公安
\n2026年3月,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九龙坡区何以珍餐馆(经营者:何以珍)存在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检查,查实当事人将食客吃剩下的火锅底料除渣、收集油脂、提炼熬制后,制作成红油重新提供给顾客食用。因涉嫌刑事犯罪,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n2025年7月,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万盛经开区洋周耀餐饮店(经营者:余洋)无废弃食用油脂回收相关记录,有重复使用的嫌疑。经查,该店为节约成本、提高利润,安排店内工作人员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油进行回收,经过滤、沉淀、高温熬制后作为锅底重新进行销售。因涉嫌犯罪,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n案件警示:废弃食用油脂含有大量致癌物和有害物质。重庆市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必须将废弃油脂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单位处理,不得私自回收使用,从源头上杜绝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
\n餐饮具检出洗洁精残留
\n2025年6月,受秀山县市场监管局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对重庆热辣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信芳)使用的汤勺、杯子、餐碗等复用餐饮具依法进行了抽检。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
\n案件警示:餐饮具洗消不合格易导致微生物滋生或化学残留,危害人体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吊销许可证。
\n无证经营屡禁不止
\n2025年12月,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大足区石都麻辣餐饮文化(重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贤东)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在随后的现场检查中查实,该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综合裁量,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500元的处罚。
\n2026年3月,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铜梁区巧鲜美蛙鱼头餐馆(经营者:李大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但仍继续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综合裁量,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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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铜梁区巧鲜美蛙鱼头餐馆现场检查。
\n案件警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法定准入凭证,有效期为五年,许可证过期后未及时办理延续而继续经营,同样属于无证经营。
\n此案提醒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先获证再开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九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期间,应及时主动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n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持续强化火锅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压紧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擦亮“重庆火锅”这张城市名片。
\n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配资世界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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